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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稿
2005年02月22日

程翔案已退回國安局

京市第二人民檢察院本周一透過程翔的代表律師知會家人:程翔案已於上周發還北京市國家安全局,作補充調查。

程翔家人在徵求法律意見後,得悉案件退回國安局的可能原因有下列數項:
(1) 罪名不成立,可能更改罪名;
(2) 罪名成立,但證據不足,需要進一步搜證;
(3) 案件需時處理,採取這項法律程序可以爭取時間。

人大港區代表李鵬飛先生透露,他得到的消息謂程翔至今未同意簽署認罪書或悔過書,因此本案尚未能解決,需要進一步搜證。李人代表示,他在三月出席人大會議時,將會跟進案件進程。

程翔事件關注組重申,如程翔并無危害國家安全,應盡快釋放,以彰顯國家法治精神,締造和諧社會。程翔家人表示,將繼續爭取程翔無罪釋放或免予起訴。

到今天為止 (2月22日),程翔已在內地羈留滿十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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